集团公司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0-01-24

日前,集团公司被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集团公司在各级文明办的领导和支持下严格要求,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融入到公司的各项工作中,扎实开展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在此次评选中,参与单位众多、竞争激烈,公司全体人员上下一心,围绕团结拼搏、工作成效显著、精神状态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工作,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此次荣誉称号的获得,不仅是对集团公司文明创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集团公司以后各项工作开展的鞭策与激励。集团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单位文明建设,围绕为医药高新区服务的宗旨,为医药高新区的“二次创业”作出新贡献。

 

◆供稿单位:集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