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样板房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9-3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小镇居住区四期样板房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华联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华联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医药高新区口泰路东侧、鸭子河南侧   

建设内容 1、展示样板房内装4套(94户型、115户型、133户型、145户型各1套);2、交付样板房内装4套(94户型、115户型、133户型、145户型各1套);3、看房通道防护棚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招标范围: 详见样板房装饰、看房通道防护棚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94.7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      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R 2020    10    1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2021    10    1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2022    07  19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R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2  7 - 2022  9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10   08  日至2022  10  12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泰州市泰高路699号汽贸中心四楼  (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2  10  19  14  30

6. 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州东方中国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astcmc.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其他补充内容

8.1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中标人进场施工后支付合同价的 1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 %,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扣除相关违约金、赔偿费用等)。每次付款均扣除暂列金额、工程暂估价等。招标人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支付工程款都包含招标人已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招标人按月拨付至中标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中标人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招标人审核,每次支付工程款中所包含农民工工资不足以支付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时,招标人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且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同时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应付工程款中扣减。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华联东方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新区华诚大厦B座1612   地址:泰州市泰高路699号汽贸中心四楼  

联系人:   钱芸                          联系人:    苏明芳              

电话:    052380103521                话:   1982555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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